党建工作

PART BUILDING

河北北方学院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支部工作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地位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

第三条  党支部在学校党委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的决策党支部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对本单位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学校各项决定完成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支委设置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单位或部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

第五条  教职工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教学单位一般按系或教研室研究室设置其他单位一般按部门科室班组设置离退休党支部可按居住地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系设置党员人数多的系也可按专业年级设置为了有利于开展工作可根据情况由党员教师党员干部与学生党员共同组建学生党支部

第六条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三年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换届选举选出的委员和书记报所在党委党总支批准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所在党委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整或指派党支部负责人以上所有人员变动要由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应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有奉献精神熟悉本单位业务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组成支部委员会成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党龄党支部书记应选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水平热爱党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熟悉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活动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矛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教学科研医疗部门的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考虑有团队管理经验业务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单位领先能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机关及其他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中的党员干部担任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专职政工干部党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因工作需要也可由各方面素质好的学生党员担任但是必须能够保证在校的时间足够一个任期

第八条  成立新的党支部或撤销原有的党支部由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本单位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条  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以及时事政策等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

第十一条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发挥模范作用按时收缴党费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充实和改进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质量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扬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动员和教育党员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周围的同志一道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要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指定专人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重点进行帮助做好中青年教师业务骨干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以及优秀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严格履行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第十三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带有倾向性的重大思想政治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党支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要注意总结和推广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注意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效果

第十四条  党支部要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的廉洁状况负责要教育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和干部的基本条件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级纪委制定的有关纪律

第四章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半年召开两次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换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十六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报告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支部委员会会议要严格遵守议事程序会议内容要事前通知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七条  党小组会议制度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员数量少的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党课制度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党课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教育活动一般每学期(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第十九条 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活动日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指示和决定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党员活动日活跃党内民主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条 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半年)要向所属党委党总支汇报工作1—2汇报的主要内容是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组织发展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党费收缴情况等以及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改进支部工作支部委员会应于年底或下年初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经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一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应联系1—3名群众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帮助和反映他们的问题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要定期检查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支部书记要带头谈

第二十三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要求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要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通过组织生活会达到沟通思想纠正错误增强团结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必要时可请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要做好会议记录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第二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评议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弘扬正气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各党支部可根据本细则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中共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2006327日下发的教工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至少召开两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4、党课制度一般每学期(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5、党员活动日制度每两周一次

6、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半年)要向所属党委汇报工作1—2

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应联系1—3名群众。8、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委